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对社会需求的适应能力,培养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依据中南林发[2011]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商学院决定于2012年继续开办辅修专业班。
一、辅修专业名称:1.会计学 2.人力资源管理 3.市场营销
二、收费标准
辅修专业名称 | 毕业学分 | 收费标准 |
会 计 学 | 60 | 70元/学分 |
人力资源管理 | 60 | 70元/学分 |
市场营销 | 60 | 70元/学分 |
三、学籍和成绩管理
1.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某门课程的要求和学分高于主修专业的同一课程,则主修专业该门课程可以免修,可记入学生主修专业成绩档案。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的要求和学分高于辅修专业同一课程,则辅修专业该门课程可以免修,可记入学生辅修专业成绩档案。但此类情况应以书面方式报教务处。
2.辅修专业成绩不及格,不影响主修专业的毕业和学位的获得。
3.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辅修专业已修读合格的课程可抵主修专业的跨专业选修课4-6学分。此类情况由学生本人书面报告并经辅修专业学院(系)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注册中心。
四、报名与注册
1. 报名条件:学生主修专业课程全部及格,成绩达中上水平,学有余力。优秀学生可优先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2.报名程序:学生到所在学院(系)教学秘书处领取并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辅修报名表”,经学生所在专业的学院(系)盖章后,到拟就读专业所在学院(系)报名。
3.录取注册与交费
(1)学费按进程依次收取。不按时交纳注册费者按自动终止修读处理。
(2)学生终止或暂停辅修,原相关交费不予退还。
五.证书发放:
1、跨学科门类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在修完辅修专业所有课程且取得规定学分的基础上,完成辅修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通过辅修专业论文答辩且成绩在C等以上,可以授予辅修专业证书;2、未修满辅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修读辅修专业课程10学分以上者(含10学分),可以授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辅修专业课程证书;
3、未修满辅修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修读辅修专业课程不足10学分者,已修课程的成绩可按跨专业选修课成绩记入成绩单。
六、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12年3月3日。
七、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长沙: 商学院楼二楼商学院行政办公室
电话:85623162 85623159 王老师;
13787317510 王素湘老师; 13975187313 王碧老师
注意: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填好后交商学院办公室。
201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