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党建工作,引导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学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学校党委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评选优秀学生党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参加学院创先争优活动,表现突出;
2、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模范遵守《党章》,党性观念强,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4、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学习目的明确,刻苦认真,成绩优异;顾全大局,遵守纪律,言行一致,努力为和谐校园建设作贡献;
6、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表现突出。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从我院2009-2012级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正式党员(2012年12月底以前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中评选。
评选名额:见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党委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
三、评选办法
1、支部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在支部会议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连同优秀事迹材料及推荐表,报学院党委审查。
2、组织考察。学院党委对学生党支部提出的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反复征求意见。
3、组织审定。学院党委对推荐人选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优秀学生党员名单。
四、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学生党员,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党委授予“优秀学生党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学生党员,既是推进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创新的重要措施,又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各学生党支部要结合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学生党员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积极进步的良好环境,引导他们牢固树立远大理想,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
2、要切实加强对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质量。
3、各学生党支部务必在5月26日以前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党委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1式2份,样式见附表)上报学院党委。
附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党委优秀学生党员推荐表
中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商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