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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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考试纪律严禁考试舞弊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13-10-29

学院各班级:

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我院黄某某等8名同学因考试舞弊受到学校的处分。另外,一年来其他学院有6名同学因代替他人考试或请他人代替考试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根据以上情况,学院要求所有同学引起高度重视,在学校组织的各科考试中坚决杜绝舞弊行为,特下发此通知。

1、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考试纪律及违纪认定实施细则》,特别学习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考试舞弊行为之规定。认真组织学习《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特别学习细则第二章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有关考试舞弊处分之决定。(《学生手册》2012版)

2、学校规定凡受过违纪处分的一律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从2013年开始记入全国大学生诚信档案库。

3、凡受过纪律处分的同学,如次出现违纪现象将给与开除学籍。

4、凡班级出现一例考试舞弊现象将取消该班级本年度集体评优资格。情况严重的班级将消该班级本年度任何评优评先及推优入党资格。

学校历来对考试舞弊零容忍,很多同学带手机入考场,手机里有考试相关内容且未关机,不管是否翻看均属舞弊行为。代替他人考试和请他人代替考试均给与开除学籍处分。本学期期中考试临近,请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认真传达通知要求,并要每个同学传阅后在本通知上签字回交学生工作办公室。(可签在背面)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